日本不動產研究所客人訪問我會
7月11日,日本不動產研究所特定事業(yè)部部長小林信夫、副部長石塚輝夫及證券化事業(yè)室室長御旅屋澈一行3人訪問我會。柴強副會長兼秘書長接待了日本客人,雙方就日本固定資產稅制度及相關評估業(yè)務進行了交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司萇景洲處長以及北京仁達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閆旭東董事長參加了座談。
日本固定資產稅作為一種市町村的重要財政收入,和市町村民稅一起構成地方稅的重要組成部分。課稅客體為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以及折舊資產。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固定資產所有者。課稅標準的依據為每年課稅日的被課稅對象的評估價格,基本上每3年作1次修正。稅率為1.4%,除特殊情況以外,土地價值30萬日元以下,房屋價值20萬元以下,折舊資產150萬元以下可免征稅。
日本固定資產稅的評估工作由所在市町村設立的固定資產評價員負責,具體評估工作由政府固定資產評價員委托民間評估機構承擔。日本不動產研究所就是利用其全國各省市鄉(xiāng)鎮(zhèn)的龐大網絡來支持和完成地方政府的稅收評估工作。
日本固定資產稅的課稅標準由所在市町村最高行政長官根據評估價格決定,納稅人若對納稅標準不服,可在60日內向固定資產審查委員會提出審查申請,審查委員會必須在受理30天內做出決定,并在決定后10日內將結果書面通知納稅人。課稅標準的估價時點為每年的1月1日,交付期限為每年的4月、7月、12月和來年2月。
會議結束前,日本不動產研究所演示了固定資產稅評估系統(tǒng),賓主雙方就評估系統(tǒng)中有關技術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交流。